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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及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5709次

一、本委员会委员应当继续对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案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二、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害侵害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本委员会委员应当帮助其申请、办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三、与本地区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和居民社区等加强联系,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在社区、法制广场等地方为社区居民和其他群众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次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普及宣传《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拒绝非法集资、反邪教等内容。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宣讲、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公益活动,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旗县委员应当在各自旗县范围内开展上述活动。

四、本委员会委员可以联合盟、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本地区爱心协会,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本年度拟开展4—6次,具体围绕“杜绝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远离毒品”等主题,向学生们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在法治宣传日当天向学生们宣讲宪法知识。旗县委员应当在各自旗县范围内开展上述活动。

五、组织本委员会委员拟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1—2次,让学生们感受感受法律的权威和意义。

六、组织本委员会委员走进“孤儿院”开展法制教育知识讲座1—2次,增强孤儿院学生的法制观念。

七、本委员会委员还应当通过信息专栏、网站、刊物等方式将盟内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保护的信息、动态、案件等情况定期与其它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互相通报,与妇儿工委、妇联、残联等各部门和公检法、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新闻媒体等单位建立了通畅的沟通途径,形成了优势互补的良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维权环境。

 八、本委员会可以联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睿骐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法律服务中心共同完成“青年爱里”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以案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以及法律维权服务。(服务地点是西乌珠穆沁旗阿拉锡扎那青年爱里;每年度六场左右,补贴差旅费。)

   九、本委员会委员应当积极参加“加油2020”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在此次疫情中受到巨大冲击和为抗击疫情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完善中小微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冲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服务期限为3月下旬-6月)。

十、联合其他单位公益律师共同开展公益及未成年维权事业。

本届委员会将秉承“服务他人、成长自己、宣传行业”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领、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彰显律师社会责任。